笔趣阁
会员书架
首页 > 武侠修真 > 修仙从磕头开始 > 第269章:神江争霸

第269章:神江争霸(1/ 2)

上一章 目录 加书签

神遗之地,有神江贯穿东西,神江自西方无量之地而来,归入东方众神山腹,江水涓涓永不断流,滋养着沿江两岸的无数神晶米田,也给众神余裔一线生机。

但每过三千年,神江就会有一次水祸,传闻中此乃上古水神的怨念,因为传说中的神江江水乃是上古水神的血液,水神之魂被禁锢在江中,每隔三千年醒来一次。

为了安抚水神,后世之人都会在这年的六月六举办神江大赛,沿江两岸的各族神裔派出强手以一苇而渡江。

江面之上,手段不限,坠入江中者败,胜者不仅可以得到一块神晶米田的所有权,还有机会上众神山祭众神。

要知道,祭祀众神可是有诸多好处的,有神灵不昧,会从祭祀者中挑选出后裔送出传承。

凡得到真神传承的,其修为往往能突飞猛进,于神道一片坦途。

是故,每一届神江大赛,争夺都尤为激烈。

由于方世玉代表的守墓一族只有他一人参加,所以就免去了初试。这几天,方世玉与小四一起游历神遗之地,倒是增长了不少见识。

据方世玉了解,这神遗之地存世久远,但却没有人能具体说清楚其历史,主要是神遗之地多半都泡在时间长河中,外界的时间流速对于此地并没有什么意义。

直到三万年前,此处神遗之地才被方睿给拖拽了出来,此后更是坠入一处莽荒小界。

神遗之地自衍天地,却是与外界与世隔绝,但是方世玉却在这其中发现了外面人的痕迹。

传说在邪神的地盘中有来自于外界的人,但是具体是谁?什么时候进来的却无从所知。

方世玉也从小四口中了解到,三万年前确实有一批人闯过重重障碍来到了此地,最开始还与神遗之地的人产生了冲突,其中来人有强有弱,只是再后来,这些人就销声匿迹了,直到最近,这些外来者才和邪神联合了起来开始搞事情。

当然,具体在搞什么事情方世玉无从得知,他只知道有许多的神遗之地原住民因此失去了家园和领地,所以此次龙江大赛争夺尤为激烈。

对于神遗之地的原住民来说,失去了领地,就意味着失去了神晶米的来源,没有神晶米别说修行了,就连活下去都成困难。

那些失去神晶米来源的人,要么成为如斗无量等人一般的匪徒,要么就成为四处流浪的浪人,再或者堕落成邪神阵营的人。

值得一提的是,神江把神遗之地一分为二,而在神江以北就是邪神阵营所在的地方,而在神江以南就属于以荒神领为首的众神后裔们。

守墓一族恰好就位于一处狭窄的山谷中,北边是邪神领地南边就是现在方世玉他们所在的位置。

几天的游历,让方世玉对于此地有了更深的了解。

这里真的是一个“民风淳朴”的地方,没有律法,没有门规,在这里解决问题和矛盾的唯一方法就是比谁的拳头大,人们一般称之为斗武。

就像之前荒无极找方世玉决斗那样。

真正的是生死看淡,不服就干,胜者通吃,败者食尘。

此刻神江大会现场,由荒神领长老主持的神江大赛即将开启,方世玉作为参赛之人早早的来到了江边,手中拿着一根毛苇,轻如鸿毛。在荒神领长老宣布规则后,神江大赛正式开启。

“三千年一次的神江大赛再度开启,本次参赛选手可谓是高手云集,各族半神纷纷请战,其中最有希望夺魁者,当属荒神领荒无极,荒无极乃是荒神血裔,一身神道修为通天,差一步就能点燃神火,此次荒无极的目标唯有一个,那就是夺得大赛魁首,进军众神殿,得传承点神火。”

“当然,除荒无极外,还有剑神后裔叶修,他传承剑神神剑,除开神道修为还有一身了不得剑术此人也是此次魁首的有力竞争者。”

“风神神裔,风无量,前三的有力争夺者。”

“山神神裔,山无极,一身蛮力也不可小阙...”

神江旁,有一名长着翅膀的羽神后裔作为解说高高飞起,他声音极富有感染力,带动着周遭观战人的情绪。

当然,方世玉听到最多的还是“无量”“无极”的名字,他暗中吐槽:“果然哪一族都是有饭桶的!”

轮到介绍方世玉,他却有些不满。

“最后,让我们将目光聚焦到本次的大赛的黑马选手之一,守墓一族的半神姑爷,传说他是守墓一族的最强赘婿,他能否为守墓一族夺得一块领地呢?就请大家拭目以待。”

“下面有请本次争霸赛的裁判,荒神领长老傲无痕为大家致辞....”

方世玉抬头望去,是那眯眯眼老头儿,果然不管是哪个世界总有人喜欢在重大事情前哔哔几句。

傲无痕缓缓升空,他清了清嗓子。

“诸位,都是我神遗之地的年轻俊杰,三千年一轮回,这时间如惊鸿过隙,又如这涛涛江水....总而言之,汝等肩负着神遗之地振兴的使命,所以诸君要努力,勇夺第一!”

如此废话一千言,总算是开始了比赛。

随着裁判一声令下,方世玉看到了千奇百怪的渡江手法。

提示:本小说不支持浏览器转码阅读,请退出阅读模式或转码阅读既可正常观看!

上一章 目录 加书签
新书推荐:我有一本万世书儒圣顺着网线打人的日常凡人之从卧底开始西游:我孙悟空才不要大闹天宫刚成仙神,子孙求我登基我把亲姐锻炼成拳法八级以力证道:从莽牛大力拳开始仙笼大商解签七年,才知是封神从征服西游开始
返回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