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55章 勿害我(1/ 2)
秦始皇三十二年,四月初二这天,临淄郡狄县,发生了一件大事。
本县最大的豪强田儋,绑了自家的一个奴仆来到县寺,说这奴婢不敬主人,欲悄悄逃跑,请求官府同意田氏谒杀之……
依秦律,主人对其奴婢用刑、处死,须经过法定程序,即应提出理由,报请官府核准执行,称之为“谒杀”。否则,就构成“擅杀”、“擅刑”之罪,要负相应的责任。
大多数齐地诸田对此嗤之以鼻,奴仆是私有的财产,对他们而言,跟犬马没什么区别,殷周春秋六国,都是这般规矩。杀自家的犬马,需要禀报别人么?那为何杀死奴仆就得官府同意?
故齐地诸田,遵守这条命令的不多,想刑便刑,想杀便杀,官府中,空降而来的秦吏难以控制地方,连维持基本治安的人手都没有,又岂会管得到地头蛇们家里去呢?
然而过去几年间,田儋一家为了显得自己服从秦吏统治,每逢要处死奴仆,必先谒见县令、县丞,给足了长吏们面子。
于是,兢兢业业的狄县令未曾生疑,便如往常一样,在厅堂接见田儋。
但这一回,在县令、县丞处理“谒杀”的过程中,却不防田儋带来的几个年轻人突然暴起!亮出藏在怀中的短匕,逼向秦吏。
整个过程里,本地征召的县卒都目瞪口呆地看着,一时间,乡党和上司,竟不知道该帮谁。
獬豸冠(xièzhì)滚落在地,鲜血在律令的厅堂上流淌,田儋亲自上前,割下了县令、县丞的头颅!
“咚咚咚!”
片刻后,田儋家中响起的钟声,成了行动的信号,从良已久的游侠儿们集体出动,他们数十上百,从里闾巷子聚集到田儋府上,一捆捆藏在窖里的武器被门客分发到他们手里。
得了兵刃后,轻侠们便与田氏门客一起,穿街过市,齐趋县寺。在田儋带领下,与县尉发生了剧烈战斗。
三吏中仅存的县尉虽然有心杀贼,只可惜手下能用的人太少。整个狄县,除了县寺里的十多名官员外,都是土著小吏,连县卒都是就地征召的,早就被田儋渗透殆尽。事发时或选择反戈,或选择旁观,县尉连一个时辰都没撑住,脑袋便也被砍下,与县令、县丞一起,整整齐齐地悬在城头上……
没有根基的建筑是脆弱的,没有群众基础的统治也一样。半天之内,狄县便陷落了,秦吏被杀尽,尸体劈砍得不成人样。还有那些”助纣为虐“”为虎作伥“的本地人,也惨遭残酷报复,男人杀死,妻女则成了轻侠们发泄的战利品。
就在普通黔首关门闭户,对此事心惊肉跳时,从隔壁千乘县,又开来了一支数千人的队伍,却是去那边举事的田荣,已迎了登陆的田横、田都及四千海寇,也夺了千乘县,过来与田儋汇合。
兄弟多年未见,相聚自然有说不尽的话。
对田横而言,这是游子迟到多年的复归。对田都而言,这是为家族父亲报仇。对四千“盗寇”而言,这是生存下来,并夺回他们昔日生活的最后机会。
而对于田儋、田荣来说,这次举事,却是箭在弦上,不得不发。他们最新得到消息,继胶东之后,济北郡和琅琊郡那边,也已经在谋划清理诸田了,秦始皇帝似乎认为,发生在琅琊莒南的那场刺杀,与诸田有脱不开的关系!
眼下的局面是,举大事或能生,空待必亡!
故而,田氏兄弟才乘着田横归来,仓促举事,幸好秦朝在狄县、千乘的统治太薄弱,里应外合,居然轻松便拿下了。
田荣有些骄纵,但田儋却摇头说,这才刚刚开始,临淄的数千驻军,是他们接下来最大的敌人。
随后,田氏三兄弟在狄县召集豪长子弟,宣布道:
“齐,古之建国也,然王建失国,秦人残暴,饿毙于松柏之间,真乃奇耻大辱也!秦吏滥杀无辜,绳法豪族,苛待诸田,齐人苦秦久矣!今秦始皇帝已死,齐亦当复国。”
既然打的是复国旗号,当然就得推举首领。田儋虽然是这次举事的主谋,但他知道自己兄弟三人毕竟年轻,能得轻侠海寇人心,广袤齐地的诸田家族却不一定买账。
想要复齐,光凭几千人一腔热血是不行的,还得让诸田都参与进来,以数万十万人之力,才有一丝胜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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