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44章 末世有个林叔叔(1/ 2)
她两三岁的时候被丧尸咬了一口,后来陷入了昏迷,高烧不退,却误打误撞的激发了异能,等她醒过来的时候,就拥有了治愈系异能,当时她还不知道自己有毒系异能。
可能因为年纪太小,高烧烧糊涂了,她被丧尸咬了之前的事情都记不得了。
她醒来的时候,林叔叔一直守在身边,后来林叔叔教会了自己很多东西,却在自己十岁的时候离开了,后来她就一直独自在末世行走,救下小弟们,建造基地,成为末世大佬,她有找过林叔叔,却找不到他。
她记得自己叫安安,林叔叔也是这么叫自己的。
后来别人问她叫什么名字,她就跟着林叔叔姓,自己给自己起名字叫林安安。
收回思绪,林安安凝神看向自己写满字的宣纸,当然,这字只有她自己能全看懂。
她嘀嘀咕咕起来,“如果我没有穿越到华悦身上,华悦就死了,秦三郎和华悦只有成婚那天见过一面,而且是不欢而散,这也难怪在华悦死后,秦三郎就和村长外孙女订婚了,而且秦三郎一心读书,婚姻大事根本不是自己做主的,想来和村长外孙女订婚的事情是秦母操办的,就像当年秦三郎和华悦的婚事一样,秦三郎也是被迫的。”
“华大爷很疼爱华悦,她这个冒牌女儿都能感受到华大爷如山的父爱,有时候对华悦很是羡慕,有这个一个好爸爸,比她的林叔叔对她还要好,这大概就是叔叔和父亲的区别吧。”
“依照华大爷对华悦的疼爱,华悦死后,定然会迁怒秦家,加上秦三郎在华悦死后不久就和别人订婚,更是怒上心头,这种情况下,起了杀心也不奇怪。”
“那么秦三郎断腿,失去前途,再投靠反王,一切都说得通了。”
林安安猛地想起在船上,秦三郎杀的玄衣男子。
书中写反王最喜欢身穿玄色衣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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