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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四章 眼枯即见骨(1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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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是吗?”晴的眼神有些恍惚,她没有想到三叔居然还会好心提醒她。或许因为这一句话,三叔的命可以保住。他们毕竟是夫妻,有夫妻的名分,即使从没有发自内心的热烈的爱,一边为了心上人的宏图大计,一边为了续弦体面。

三叔的气息已逐渐微弱,让晴想起了生命垂危的“雪姑”,拖着臃肿的身体,纯白的灵魂慢慢剥离纯白的躯壳。

晴一度很爱猫。

她想养只猫,有一天早晨梳妆时将这个想法告诉了三叔。

三叔正在吃早餐,盘算着什么,心不在焉地点点头。

晴喜欢猫,晴曾经的心上人也喜欢,他们都有猫的特质:自信,优雅,温柔而又难以靠近。能靠近猫的,要么是猫喜爱的,要么是猫想吃想玩的。

“我想养只猫。”晴将长发绾了个结,认真地梳理,认真地说。

“很好。”三叔仍然在点头,仍然一副很明显没有听的样子。

于是晴有了一只通身雪白的小猫,取名叫“雪姑”。猫很贵,不过对三叔而言不是什么难题,再贵几倍的东西他也能轻易买到。

养猫之风在北魏盛行,不过大多数人是深受老鼠之害,养猫驱鼠用的,后来,一些贵族发现猫作为宠物比狗优秀,尤其是女性贵族。

狗就像男人,熟识的女人和男人总是很难相处,女人和狗也一样。狗脏,狗木讷,狗不会讨主人欢喜。

猫不一样,猫乖巧懂事,睡觉还能抱着。

三叔以为晴是在跟随洛阳城中诸多贵妇的时尚风潮,其实晴只是想找个伴侣,找个能听她说些话的伴侣。

“雪姑”的身材匀称,不贪吃,也不刻意饿着自己,加上如雪般顺而白的毛发,可算是“猫中美人”。晴很爱“雪姑”,“雪姑”闲暇时刻总是坐在晴的大腿上,一摸它它就喵喵叫,有时还会用小尖牙咬晴的手指。晴开始打理窗台的花草,有了学习女红的兴致,偶尔还会哼一些家仆听不懂的曲调。

好景不长,“雪姑”生病了,生的是一种无比奇怪罕见的病,成天躺在角落,无精打采。经验丰富的养马人不懂怎么治,当过五个孩子奶娘的农妇说不出所以然,晴急得求三叔遍寻名医来医治,三叔觉得很烦,催下人去找世称“河阴华佗”的神医许伯纯。

“要快,多少钱都答应,省得她为了那只畜生再来烦我。”这是他对派出的四个家仆统一的说辞。可许伯纯行踪诡秘,除了他治好的病人,很少有人见过他的尊容,四个家仆由四个方向进入河阴,仍没有许伯纯半点音讯。等四个家仆回到庄园时,看“雪姑”的郎中已换了五六个,开出的药方多达三十帖,半数没有效果,半数“雪姑”咽不下去。

“雪姑”死时,小小的脑袋,细细的尾巴,肚子却大得可以装下两三个自己。

晴哭了整整三天。

三天之后,三叔劝她:“买只新的,更贵,更白,更好看。”他认为这样可以让晴忘记“雪姑”。

果然,晴再也不哭了,起码没有在人前哭过。

她不想要其他的猫,她想要的是“雪姑”,没人理解的哭,有什么意义?除了发泄没有任何意义。

三叔偶尔还会夸奖晴“懂事了”。此时的晴也将“懂事了”回敬给了三叔,她站着,三叔趴着,她是胜利者,有资格用言语再次挫一挫败者身上残存的傲气。可她没有收到预想的效果,因为三叔根本不记得这桩事,这句“懂事了”也就仅仅只能作为轻巧的挖苦而已。

多年商场锤炼的三叔根本不在意此种程度的挖苦,他已把自己看作是畜生,食米糠泔水的畜生。他知道自己现在唯一的本钱是命,他要紧紧攥住他的命。他说:“救我,我可以教你怎么办。”

“不必了,我有人教,”晴又一次否决了三叔的活命申请,“看见那些孔明灯了吗?那是我们的信号,皇城遇险,暗中的手就得回防。”

“你怎么确定暗中的手一定会回皇宫?”

“您真的以为我们对周遭的情况一无所知?”

三叔怔住了。他的头小小的,身体却臃肿得能塞下三个晴。他艰难地仰起头,望着北面天空如星星般的灯海,缓慢地飘向远方。

“我不会杀您,也不必杀您,没有钱,您已同死了无异。”

粮仓处的战斗本该结束,可残狼的刺客又从四面八方涌来,敏和宋云从马上落下,落在初新露白身边。

“不知我离开洛阳的时日里,你有没有打破你的原则?”宋云望着初新淌血的左臂,开玩笑道。

初新干涩地笑了笑,摇摇头。

“今时今日可由不得你再任性了,你不杀他们,他们便会杀了咱们。”敏拔出长剑,剑尖点地。

“看情况吧,”初新摸了摸背后的菜刀,调侃道,“你后厨这把菜刀不错,救了我一命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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