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四十七章 盗墓为何?
盗墓,另叫盗掘、掘冢、掘坟、掘墓、抇墓、发丘,属于奸事,是指进入陵墓或地下遗迹盗取陪葬物品的行为。盗墓通常不盗尸体,而是陪葬品,因为尸体是无法交换金钱的物质。
盗墓往往影响了历史学家及考古学家的研究工作,因为盗墓人往往先于专家开掘墓穴,其目的通常只是为了墓穴内的具高价值的精美陪葬品,在盗墓过程中极有可能故意或无意的破坏了墓穴的完整。
干盗墓勾当的人可分为两种,一种是官盗,像汉末的董卓、曹操,五代的温韬,到民国时的孙殿英等,都很有名,他们往往动用大批士兵,明火执仗地大干;还有一种是民盗,分布各地,人数众多,都是偷偷摸摸地进行,挖开墓室、棺材,从中取出随葬的财物珍宝,大发横财。他们多集中在古墓葬较多的地方,如河南洛阳地区、陕西关中、湖南长沙周边一带等地。这些专职盗墓者在解放前一般是两个人合伙,多人结成团伙的是少数,一个人单独干的更少,原因很简单,一个人顾不过来,而两个人可以分工合作:开始时一个人挖洞,另一个人清土,同时望风;以后一个挖进墓室,另一个人在上面接取坑土和随葬品。这两人多为有血缘亲戚关系,但奇怪的是父子关系的较少,这也许是干盗墓这营生毕竟见不得人,老子即便干上这个不光彩的勾当,也要维持做父亲的形象,不好意思拉上儿子一块干,做儿子的后来发现了也装着不知道。两人合伙为什么要找有血缘的亲戚呢?这是为了防止在洞口接活的人图财害命。就是说,洞下的人把活干完将财物都传递上去了,他就会拍拍巴掌或拉拉绳子,示意洞口的人把他拉上去。如果洞口的人见财起意,当洞下人快上来时猛一松绳子,洞下的人冷不防从四五米以上的距离跌下去,骨折、受伤动弹不得,洞口的人又赶紧把提上来的坑土向洞下灌埋,下面的人必死无疑。
这些人长期以盗墓为职业,积累了丰富的经验,善于伪装掩人耳目,并有对付墓内防盗机关的一套办法。他们在确定盗掘目标后,如果小墓不须费多大功夫,用几个晚上挖开,速战速决,取出随葬品走人。如是大中型墓葬,便采取以下几种办法:一是以开荒种地为名,在墓葬周围种上玉米、高粱等高秆作物,以青纱帐掩盖其一两个月的盗掘活动。二是在墓边盖间房子掩人耳目,然后从屋内挖地道通向墓室,从外面看不出什么问题,而墓内早被洗劫一空了。三是在古墓边修一假坟时暗中掘一地道,通入古墓内盗取财物。
"看地形",很是玄妙,不知道的人走在墓旁也看不出来,明白诀窍的人在几公里以外就能看出来。有些盗墓贼"喜欢"在下完雪的天气出来"四处转转"尤其喜欢下"很细很细的雪粒"那种雪,其中道理是跟"土"有关。
土有"熟土"、"活土"、"死土"的分别。有经验的盗墓者看上一眼就能明白这里有没有墓葬,甚至一眼就能看出是什么时代的墓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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